本次就江苏宜公投蓝藻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太湖内源污染治理(太湖西岸宜兴区域)2025-2026年度工程-不可避让论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5年9月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第1次澄清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太湖内源污染治理(太湖西岸宜兴区域)2025-2026年度工程-不可避让论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XGYJT202508024
3、公告日期:2025年9月9日
4、第一次澄清公告日期:2025年9月12日
5、公告媒体:牛博官网网站
二、澄清信息
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项目人员配备原为:“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或规划或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
②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土地或规划或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以上人员必须为在职非退休人员,且须提供本单位为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更正为:
“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或规划或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
②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土地或规划或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以上人员必须为在职非退休人员,且须提供本单位为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3、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此澄清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澄清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澄清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宜公投蓝藻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0-80718867、0510-80702121
联系地址: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无锡市)
邮政编码:21420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方式:18800520402
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邮政编码:2142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